
一、各家電回收企業應按照與購買人的約定及時回收舊家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檢查回收舊家電主要零部件的完整性和提供規范的服務,并準確完整地為購買人開具國家統一印制的家電以舊換新憑證;應在48小時內完整、準確地將家電以舊換新憑證的所有信息錄入“家電以舊換新管理信息系統”;應及時將回收的舊家電全部交售給指定的拆解處理企業,并保持舊家電主要零部件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拆解處理和倒賣回收的舊家電,不得從事倒賣以舊換新憑證、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二、拆解處理企業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檢查回收企業交售的舊家電,與回收企業協商確定合理的收購價格,并按規定墊付運費補貼,不得無故拒收回收企業交售的舊家電,不得將收購的舊家電進行二次流通或從事制售以舊充新等違法行為,原則上應在接收舊家電后30個工作日內拆解處理完畢。
三、家電以舊換新推廣實施期舊家電回收參考價自2010年9月9日零時起施行。由于家電回收是市場行為,購買人和家電回收企業對舊家電成交擁有充分的自主權,雙方可參考本價格協商確定合理的回收價。
特此通知。
附件1:
家電以舊換新推廣實施期舊家電回收參考價
品種 |
規 格 |
回收參考價(元) |
電視機 |
14寸(含)以下彩電及黑白電視機 |
3 |
15-21寸(含) |
10 | |
22-29寸(含) |
20 | |
29寸以上 |
35 | |
電腦 |
臺式(主機+顯示器,含一體機) |
30 |
筆記本 |
15 | |
洗衣機 |
洗衣量 |
3 |
洗衣量 |
30 | |
滾筒 |
45 | |
冰箱 |
|
3 |
|
30 | |
|
40 | |
冰柜 |
30 | |
空調 |
窗機 |
60 |
掛機 |
120 | |
柜機 |
240 |
注:上述回收參考價要求舊家電主要零部件完整;零部件缺失的舊家電回收價格可適當下浮。
附件2:
回收舊家電主要零部件完整性要求
品種 |
主要部件要求 |
說明 |
電視機 |
機殼、顯像部件、線路板等 |
|
空調 |
機殼、壓縮機、冷凝器、蒸發器、線路板等 |
|
冰箱 (冰柜) |
機殼、壓縮機、冷凝器、蒸發器、線路板等 |
|
洗衣機 |
機殼、內膽(滾筒)、電動機、線路板等 |
|
電腦 |
顯示器、機箱、電源、主板、CPU、硬盤、內存等 |
顯示器主要部件完整性要求參照電視機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