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三大流向
只有少數的報廢車依法進行了回收拆解,那么,更多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流失的什么地方了呢?了解到,這些理應報廢的車輛,有的被束之高閣,有的流失到了較為偏遠的地區繼續發揮“余熱”,有的則被非法拆解乃至成為拼裝車上路行駛。“一些車輛流失到了偏遠落后地區繼續使用。”一名業內人士表示。據介紹,一些車輛在即將達到報廢年限的時候,便被當作二手車轉賣到了一些執法力量比較薄弱的偏遠農村繼續使用。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車輛流被非法拆解。不法分子以高于國家確定的報廢車回收價格標準收購報廢汽車,非法倒賣甚至是拆解后將國家明令禁止的“五大總成”出售給不法分子用來拼裝汽車。曾經有人購買過一輛報廢的重型貨車,在聽說某施工單位需要切石機后,把車廂拆掉,把發動機、水箱和油箱挪動了位置,改裝成了一臺移動切石機,結果在沂源被交警查獲。“有很多達到報廢標準或者拼裝車藏身各種工地,由于這些車輛不上路行駛,有關部門也很難查獲。”
除此之外,社會上存在一些無牌、無證和沒有使用價值的汽車,但是相關部門也無法依法進行處理。
超期服役 危害多多
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繼續行駛,私自拆解、拼裝車輛,不僅嚴重違反了《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而且埋下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相關人士介紹,報廢車存在不少安全隱患:一是剎車失靈、轉向及發電機等機件失靈;二是整個車輛的操作穩定性變差,特別是車廂、車架變形后,使轉向穩定性下降,車輛極易“跑偏”;三是車輛一旦拉貨載重,轉彎時就會加大全車的離心力,極易翻車;四是輪胎老化后容易造成爆胎。
除此之外,汽車排放的尾氣已經成為現代城市的最大污染源之一,而廢舊汽車由于機件磨損嚴重會導致燃料消耗過大,其尾氣排放相對來說更為嚴重。有部門做過檢測,認為汽車尾氣排放總量中有80%來自舊汽車,同時廢舊汽車運行時產生的噪聲污染也很大。
建議淄博設立地方法規
有業內人士表示,淄博是否可以就報廢車問題設立相關的地方法規,也有人建議,效仿銀行信用記錄,將車主是否依法報廢機動車同個人信用記錄聯系在一起。
事實上,早在2008年,中國致公黨淄博市委員會就曾向淄博市政協十屆一次會議提交過《淄博市報廢機動車輛處置現狀調查及建議》提案。當時的主要調查人,中國致公黨淄博市委員會秘書長丁濤。當年,丁濤曾就報廢機動車問題做過深入的調查。
丁濤當年的提案,就曾建議針對淄博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