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發布強制性執行玻璃板產品國家尺度
來源:中國玻璃纖維專業情報信息網 發稿時間:2010-04-22 10:59:25 發稿編輯:幻境
印度尼西亞產業部農業和化學產業總理事會2009年10月2日發布了G/TBT/N/IDN/30號通報,標題為:產業部強制性執行關于玻璃板的印度尼西亞國家尺度的法令草案;SNI15-0047-2005玻璃板。
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進步玻璃板產品的質量,確立公平商業競爭。該法令草案劃定,所有在海內出產,或入口、在海內分銷和銷售的玻璃板應當達到SNI要求。因此,出產商和或入口商應當持有使用SIN標志的產品證書,并且應當遵照SNI的要求。
SNI標志的產品證實應當由已經過印度尼西亞認可機構認可的產品認證機構或由產業部指定的認證機構通過下列各項予以發放:a。對照SNI要求產品質量的符合性測試;b。關于執行質量治理體系(QMS)SNI19-9001-2001/ISO9001-2000或其修訂版,或其它經認可的QMS的審核。
測試應當由已經過KAN或與KAN簽訂雙邊認可協議(MRA)的其它認可機構認可的測試實驗室進行。該產業部農業和化學產業總理事會是負責執行該法令的公共機構,并且提供籠蓋產品認證程序和SNI標志的本法令的技術指導。該法令草案要求在其海內市場分銷的國產和入口的玻璃板應當達到SNI15-0047-2005玻璃板中的要求,尺度劃定了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取樣、測試方法、測試驗收、標志要乞降包裝。
該法令草案擬批準日期:通報后2個月。擬生效日期:批準后6個月。提意見截止日期:通報后60天